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5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5年12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2725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第135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經紀商與委託人間因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得依約定進行仲裁
    ,其因受託契約所生之其他爭議亦同。
    前項仲裁約定,得由證券經紀商與委託人訂入受託契約,並作為商務仲
    裁條例所規定之仲裁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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