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85年12月2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5年12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2725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第135條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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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經紀商接受委託買賣,限於左列二種:
一、市價委託之買賣。
二、限價委託之買賣。
前項委託無特約有效期限者,視為當日有效之委託。不聲明限價委託者
,視為市價委託。
市價委託,係指委託人不限定價格,委託證券經紀商為其申報買賣。其
成交價格依競價程序決定之。
限價委託,係指委託人限定價格,委託證券經紀商為其申報買賣,其成
交價格,於買進時,得在其限價或限價以下之價格成交;於賣出時,得
在其限價或限價以上之價格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