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5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5年12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2725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第135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經紀商接受委託買賣,限於左列二種:
    一、市價委託之買賣。
    二、限價委託之買賣。
    前項委託無特約有效期限者,視為當日有效之委託。不聲明限價委託者
    ,視為市價委託。
    市價委託,係指委託人不限定價格,委託證券經紀商為其申報買賣。其
    成交價格依競價程序決定之。
    限價委託,係指委託人限定價格,委託證券經紀商為其申報買賣,其成
    交價格,於買進時,得在其限價或限價以下之價格成交;於賣出時,得
    在其限價或限價以上之價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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