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5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5年12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2725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第135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必須遵守良好商業信義慣例,實行公平交易,如知悉他證券商有
    不合法之交易或行使詭詐之買賣者,並應盡檢舉之義務。
    本公司對於前項之檢舉,得準用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處理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