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5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5年12月26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2725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第135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之資本額、公司章程、營業處所或董事長如有變更,應於五日內
    填具變更登記申請書三份,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及變更登記費,送由本公
    司加具意見書後轉報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證券商依公司法之規定申請登記或申報事項,應同時將其申請或申報書
    之副本送本公司轉報主管機關備查,於奉准登記或核復時並應即將所奉
    文件影印二份檢送本公司轉報備查。
    證券商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各級業務人員異動,應即依證券商負責
    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申報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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