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85年4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5年4月2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06468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8條、第28條之1、第76條條文 (中華民國85年4月23 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5)臺財證(二)字第22874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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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市買賣成交之有價證券,由結算部辦理結算與集中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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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集中交割業務中,除左列之有價證券外,其收付之作業,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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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買賣成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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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本公司鉅額證券買賣辦法買賣成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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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設有分支機構者,統由其總公司彙總後,依前兩項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