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5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5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00014 1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 實施(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 00014045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公司違反本處理程序規定,被處以違約金之情形,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上市公司違反資訊申報、重大訊息及記者會規定專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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