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帳簿劃撥配發有價證券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4年9月16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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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有價證券配發機構指定劃撥日次一營業日,編製下列報表交付參加人與該機構,該機構核對後,如發現不符,應即通知本公司共同查明原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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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製「配發有價證券劃撥轉帳清冊」,以媒體傳送方式交付參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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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製「配發有價證券劃撥轉帳結果通知書」及「合併證券商集中保管帳戶帳號轉換入帳確認單」,以媒體傳送方式交付有價證券配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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