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8月2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8月2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5000408 6號令修正發布第27條、第30條、第31條、第33條;增訂第28條之1、第 28條之2、第28條之3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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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發行人參與存託機構發行臺灣存託憑證,應依案件性質檢具「外國發行人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申報書」(附表一至附表四)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