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機構辦理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96年12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6年12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發布刪除第 6點,原第7點至第10點調整為第6點~第9點(中華民國97年1月11日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固業字第 0970003976號公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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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配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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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管機構遇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或除權(息)時,應依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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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除依據保管機構申請之配發轉撥予以註記外,歸戶彙總編製證券所有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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