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2月6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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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及其他依本準則規定有助於
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財務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
其附註或附表。
前項主要報表及其附註,除新設立者外,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並應
由公司負責人、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就主要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
| 法規名稱 |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2月6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