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8年4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88年4月27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八)臺財證(二)字 第 01581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第24條、第30條、第31條、第3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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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除經本會核准者外,應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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