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3年12月3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政府發行之債券及經政府核定之債券,其在本公司市場買賣、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由主管機關函知本公司公告之,但上市債券屆期還清本金時,本公司得經行公告其終止上市。
  2. 凡經奉准發行之金融債券及由上市公司發行之公司債,經該發行人申請上市者,本公司得同意其上市。
  3. 凡經奉准公開發行之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上市者,本公司得同意其受益憑證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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