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0月1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600311 82號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第6點、第20點、第22點、第25點、第26 點、第 27點及第3點之附表;增訂第7點之1、第7點之2,並自公告日起 實施(中華民國96年10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 960055837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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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八、申請公司以其終止上市後申請為櫃檯買賣中心管理股票再行申請上市
    者,除不適用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外
    ,比照本公司審查初次上市案件之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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