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3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3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50004117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95年3月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40160410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申請公司以其終止上市後申請為櫃檯買賣中心管理股票再行申請上市者,除不適用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外,比照本公司審查初次上市案件之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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