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7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2年7月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20015202 號函修正發布第7點之附件三,並自92年7月4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2年6 月30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20122922號函准予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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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四、已奉准發行受益憑證申請上市時,承辦人員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
    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經檢查其所送申請文件齊全暨審查其已符合規
    定上市條件,並已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就受益憑證簽證發放後,即
    檢具受益憑證上市契約等書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上市,並
    報告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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