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90年7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0年7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 017806號 公告修正發布第7點之附件1、4,並自90年7月10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0 年7月4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臺財證(一)字第140820號函 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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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件經主管機關退回重新審議之案件,應由審
議委員會重新審議,審議後經仍作成同意上市之決議者,再提報
董事會核議同意後轉報主管機關;經作成不同意上市之決議者,
應於簽請總經理核可後予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