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90年1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0年1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9)臺證上字第00014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90年1月8日起實施(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臺財證(一)字第99393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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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七、審議委員會會議之舉行
    (一)審議委員會舉行會議時,除各審議委員出席暨邀請主管機關代
    表列席指導外,並由上市部相關審查人員列席。
    (二)審議委員會開會時,本公司得申請公司、主辦證券承銷商代表
    及簽證會計師先行提出報告,並得邀請上開人員列席解答問題
    及補充說明。必要時,得簽報總經理核可後,邀請有關專家以
    書面或列席諮詢。
    (三)有關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簡則由本公司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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