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3年7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一個月內、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內,或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