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3年7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第7-1條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公司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通知或於上市、上櫃買賣前,將發行之股票起迄號碼及檢查號碼換算公式(股票已列檢查號碼)告知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作為檢誤之用,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應負保密之義務。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授權子法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