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3年7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3年7月2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三)字第01371號令修 正發布第3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 16條、第18條、第19條、第22條及附件

所有條文

  1.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公司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通知或於上市、上櫃買賣前,將發行之股票起迄號碼及檢查號碼換算公式(股票已列檢查號碼)告知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作為檢誤之用,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應負保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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