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81年11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1年11月20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一)臺財證(二)字第0300 6號令修正發布第32條條文;並刪除第3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應於銀行設立專用帳戶辦理對客戶交割款項之收付,該帳戶款項不得流用。
  2. 證券商對前項專用帳戶,應逐日編製銀行調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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