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81年11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1年11月20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一)臺財證(二)字第0300 6號令修正發布第32條條文;並刪除第3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承銷商與發行公司間,任何一方投資對方超過其股份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得為該發行公司有價證券之主辦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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