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7年12月2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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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筆交易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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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筆交易採成交日交割之申報,限當日下午一時五十分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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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證券除息或除權交易日暨次一營業日及本公司營業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二項採無升降幅度限制之交易日,均暫停逐筆交易之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