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6月27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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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配對交易之交易時段為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上午九時五十分、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上午十一時五十分、下午一時三十五分至下午五時。
  2. 配對交易之申報,於當日各交易時段內均有效,得於當組配對買賣未成交前,於各交易時段內撤銷原買賣之申報。但採成交日交割之申報,限當日下午一時五十分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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