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8年11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8年11月26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八)臺財證(一)字 第04377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 、第20條、第21條、第25條、第27條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於前條預定發行期間內發行公司債,應檢具「發行公司債總括申報追補書」(附表十五),載明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報請本會備查後,依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公告,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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