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4年5月1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公開說明書之封裡,應依序刊印左列與本次發行有關事項:
    1.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包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合併增資及其他來源之金額與各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說明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分送方式及索取公開說明書之方法。
    3.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4.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5.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6.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7.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8. 八、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9. 九、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10. 十、發言人姓名、職稱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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