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72.08.10訂定)
發佈日期 民國76年10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受益憑證得自由轉讓之。
  2. 無記名受益憑證以交付轉讓之;記名式受益憑證由受益人背書交付轉讓之。
  3. 前項記名式受益憑證之轉讓,非將受讓人姓名或名稱記載於受益憑證,並將受讓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記載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受益人名簿,不得對抗該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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