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72.08.10訂定)
發佈日期 民國76年10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前,應檢附左列文件,報經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管會)核准:
    1. 一、受益憑證發行計畫。
    2. 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3. 三、受益憑證樣本。
    4. 四、公開說明書。
    5. 五、最近財務報告。
    6. 六、其他經證管會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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