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1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1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30051534號函 修正發布第2條、第30條、第34條及第3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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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辦理融券差額證券借用期間,如證券商亦就同種證券向本公司申請轉融券時,就標借、議借及標購所取得證券之分配,依本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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