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0年9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0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臺財證(四)字第1 54963 號函修正發布第21條、第38條、第43條、第45條、第46條條文; 並增訂發布第49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委託人申請融券,如因市價上漲,致其融券餘額超過規定限額時,本公司得在當日最高漲幅範圍內增加。
  2. 融券之證券,每一交易單位之市場價格,超過規定融券限額時,委託人信用帳戶內如無融券餘額,得融券一交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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