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90年9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0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臺財證(四)字第1 54963 號函修正發布第21條、第38條、第43條、第45條、第46條條文; 並增訂發布第49條之1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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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融資融券對象,以在證券商開戶買賣證券之委託人(以下稱委託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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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委託人應具備之條件,由本公司擬訂,報請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稱證期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