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84年9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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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融資買進之股票,各代理證券商,應編製過戶清冊及媒體資料,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二營業日,送交本公司;委託人抵繳融券保證金,或融資融券應補差額之股票,由本公司編製過戶清冊及媒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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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過戶清冊及媒體資料,本公司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一營業日彙送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代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鈹理機構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