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84年9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所有人對於出借之證券,應保證其權利之完整,如有瑕疵或法律上爭議時,經本公司通知後,應持相同種類與數量之證券調換,未為辦理者,除應退還借券費用外,如有損失並應負責賠償。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