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84年9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辦理融券差額證券借用期間,融券人以買進償還融人或現券償還融券時,本公司得預估其尚須負擔之費用或可能分配之標購價金,而留置應退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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