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84年9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辦理標借、議借、標購所發生之各項費用,均按融券差額發生日該種證券之融券餘額,計算每股所應分擔之費用後,分別向各該融券人按其融券數量計收。
-
前項費用,本公司得自各融券人之擔保價款中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