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84年9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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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標借、議借或標購期間,暫停該種證券融券融出及融資現金償還,但有下列情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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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資到期償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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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託人同時有融資及融券餘額,申請以現金償還融資,並以取得之證券辦理現券償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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