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84年9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4年9月1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47484號 函核定修正發布第7條、第21條之1、第47條之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因股價變動,而使委託人之信用帳戶擔保品價值扣除其債務後之淨值增加時,不得對該委託人交付相當於該增加金錢之金額或有價證券,或抵充融資自備款、融券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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