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84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4年8月15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臺財證(四)字第32751號 函修正發布第38條、第43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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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標借或議借之融券差額股票,以非出借人名下之股票償還,並須辦理過戶時,由本公司出具「借入證券償還證明」,並於該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上加蓋「標借股票償還」或「洽借股票償還」戳記,憑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