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72.05.26訂定) EN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10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3年10月2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30029432號令修正發布第26條 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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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第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或業務人員;其已充任者,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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