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3年12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3年12月3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第09300062 9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6條、第7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第2 0條、第21條;增訂第23條之1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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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其格式內容應包括填表須知、股東委託行使事項及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基本資料等項目,並於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時同時附送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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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