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6月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未依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者,應勒令停業,並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