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27條 (健康保險人之免責事由(一)
  1. )
  2.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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