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95-2條 (不誠實行為保證保險契約應載事項)
  1. 以受僱人之不誠實行為為保險事故之保證保險契約,除記載第五十五條規定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1. 二、受僱人之姓名、職稱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受僱人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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