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55條 (基本條款之內容)
  1. 保險契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記載左列各款事項:
    1. 二、保險之標的物。
    2. 三、保險事故之種類。
    3. 四、保險責任開始之日、時及保險期間。
    4. 八、訂約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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