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35條 (複保險之意義)
  1.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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