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5月2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之約定無效:
    1. 一、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
    2. 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之權利者。
    3. 三、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者。
    4. 四、其他於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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