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310條 (重整之完成)
  1. 公司重整人,應於重整計畫所定期限內完成重整工作;重整完成時,應聲請法院為重整完成之裁定,並於裁定確定後,召集重整後之股東會選任董事、監察人。
  2. 前項董事、監察人於就任後,應會同重整人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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