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99-1條 (董事改選及提前解任之原則)
  1. 股東會於董事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
  2. 前項改選,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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