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84條 (股東會之查核權)
  1. 股東會得查核董事會造具之表冊、監察人之報告,並決議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
  2. 執行前項查核時,股東會得選任檢查人。
  3. 對於前二項查核有妨礙、拒絕或規避之行為者,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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