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07條 (變更組織之通知公告及債務承擔)
  1. 公司為變更組織之決議後,應即向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2. 變更組織後之公司,應承擔變更組織前公司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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