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0月30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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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上市公司或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未依法令規定期限辦理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者,本公司於期限屆滿後次三個工作日前,將未檢送之公司彙總陳報主管機關。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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